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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鉴定须知

作者:时间:2016-03-18点击数:

一、 申报职业技能鉴定,根据所申报职业的资格条件,确定自己申报鉴定的等级(初级、中级、高级)。如果需要培训,要到有关部门批准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报名时由培训机构出具培训证明。

二、 申报职业资格鉴定时要准备好照片(三张一寸,两张二寸彩照)及身份证复印件,如实填写职业技能鉴定汇总表及甘肃省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报表,工作年限须有所在单位证明。

三、 经鉴定机构审查符合要求的,由鉴定所颁发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人证不符不能参加考试。

四、 鉴定时间为省人社厅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规定的统考日期。一般为每月第三周(周六),特殊情况除外。

五、 考试分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两部分,上午理论考试,下午实际操作。考试试卷在考试前一天到省人社厅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题库提取。异地鉴定需提前15日在省人社厅审批。

六、 考试结束后,试卷经考评员批阅合格后,由鉴定所报省人社厅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阅合格后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制的职业资格证书。

七、 如出现报名后无人参加考试和鉴定及冒名顶替考试者视为弃考,责任自负。

申报程序

(1)报名持:身份证、学历证明、工作年限证明:

(2)到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填报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

(3)领取准考证;

(4)在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参加理论考核和技能考核;

(5)两项考核均达到60分以上者,凭身份证或准考证到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站)领取职业资格证书.

申报资格

参加不同级别鉴定的人员,其申报条件不尽相同,考生要根据鉴定公告的要求,确定申报的级别。一般来讲,不同等级的申报条件为: 参加初级鉴定的人员必须是学徒期满的在职职工或职业学校的毕业生; 参加中级鉴定的人员必须是取得初级技能证书并连续工作5年以上、或是经劳动行政部门审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以及其他学校毕业生; 参加高级鉴定人员必须是取得中级技能证书5年以上、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生产作业可少于10年、或是经过正规的高级技工培训并取得了结业证书的人员。

鉴定工种:

混凝土工、架子工、抹灰工、钢筋工、模板工、砌筑工、建筑油漆工、管工、电工、焊工、建筑材料试验工、建筑测量工、制图员、木工、花卉园艺工、假山工。

联系方式:

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甘肃省第八十一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电话:0931-2686893 2391551

附:职业技能鉴定汇总表

甘肃省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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