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申报职业技能鉴定,根据所申报职业的资格条件,确定自己申报鉴定的等级(初级、中级、高级)。如果需要培训,要到有关部门批准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报名时由培训机构出具培训证明。
二、 申报职业资格鉴定时要准备好照片(三张一寸,两张二寸彩照)及身份证复印件,如实填写职业技能鉴定汇总表及甘肃省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报表,工作年限须有所在单位证明。
三、 经鉴定机构审查符合要求的,由鉴定所颁发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人证不符不能参加考试。
四、 鉴定时间为省人社厅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规定的统考日期。一般为每月第三周(周六),特殊情况除外。
五、 考试分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两部分,上午理论考试,下午实际操作。考试试卷在考试前一天到省人社厅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题库提取。异地鉴定需提前15日在省人社厅审批。
六、 考试结束后,试卷经考评员批阅合格后,由鉴定所报省人社厅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阅合格后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制的职业资格证书。
七、 如出现报名后无人参加考试和鉴定及冒名顶替考试者视为弃考,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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